【裁员潮/辞职/遣散/中年再就业/离职攻略/失业/打工仔必知/政府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劳工处】香港经济持续下滑,近日亦有不少企业传出炒人/裁员的消息,相信不少人在努力揾工当中,劳工处去年年中推出「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宗旨在鼓励中年人士再就业,成功重投就业市场的朋友,可以申领到2万元的津贴,想知申请资格、年龄条件、申请方法及津贴发放方法,即入内文睇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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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
目标|鼓励 40 岁或以上人士重投就业市场,以津贴形式增加中高龄人士重投工作的诱因
试行期限|3 年(至2027年7月14日,每名参加者只须登记一计划一次)
年龄要求|40 岁或以上
就业状态|参加计划前在香港连续 3 个月或以上没有从事任何获酬工作(包括受薪工作、自雇工作及经营业务)即可申请
其他条件|可在香港合法受雇,与雇主没有亲属关系,且并非受雇公司的东主、合伙人或董事。
劳工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津贴金额
【全职工作津贴】
连续完成 6 个月全职工作,可获发 10,000 港元津贴
连续完成 12 个月全职工作,则可再获发 10,000 港元津贴。
【兼职工作津贴】
完成兼职工作的参加者可获发半额津贴
连续完成 6 个月兼职工作可获 5,000 港元津贴
连续完成 12 个月兼职工作可再获 5,000 港元津贴。
【总津贴上限】最高可获 20,000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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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申请方法/程序
1️⃣ 【登记参加计划】可在计划网页登记、由劳工处委聘的服务机构协助登记,或递交纸本登记表格。
2️⃣ 【寻找工作及就业支援】参加者可经不同途径寻找工作,包括由服务机构配对职位空缺,服务机构还会提供就业咨询等支援服务。
3️⃣ 【申报成功就业】成功就业后,参加者需在入职后 1 个月内向服务机构申报成功就业。
4️⃣ 【申请再就业津贴(6个月)】连续完成 6 个月合资格雇佣期后,在 2 个月内向劳工处递交申请,劳工处确认资料完整准确后,将以支票形式发放津贴。
5️⃣【申请再就业津贴(6个月)】连续完成 12 个月合资格雇佣期后,在 2 个月内向劳工处递交申请,劳工处确认资料完整准确后,将以支票形式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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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就业支援服务
1️⃣ 劳工处委聘香港工会联合会及港九劳工团体联会为服务机构,为参加者提供就业咨询、配对职位空缺、入职后跟进及支援、协助申请再就业津贴等就业支援及跟进服务。参与有关计划人士有需要可以向处方查询。
劳工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查询
2116 0131 / 2397 7277 或浏览网页 www.jobs.gov.hk/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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