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防员涉嫌于当值期间,在消防处内偷拍女消防队长洗澡后抹身情况,女队长发现被偷拍后尖叫,消防员随即逃离,而女事主认出其手机并报警。
警方经调查后,在该消防员家中发现7段偷拍影片,发现他除偷拍过报案人外,亦偷拍了一名女职员如厕,包括其更换卫生巾情况。
该名消防员今日于粉岭法院承认偷窥等罪,裁判官下令将其还押,并将案押后至7月4日判刑。
被告是报称为消防员, 32岁的张国振,他承认7项窥淫和1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
案情指,女消防队长X于2023年9月13日晚上10时许,于某消防局的浴室洗澡。X于洗澡后抺身,发现有人透过门下的空隙,把手机伸入浴室偷拍。X见状尖叫,并于穿衣后离开浴室,惟已不见偷拍者。她将事件告知助理分区队长,警员接报到场,并检查被告的手机,但未有发现。但X认出被告的手机与偷拍她的电话相同,被告因而被捕。
警方其后到被告的住所搜屋,发现一只USB手指,发现他早前偷拍的7段影片。X和曾在该局工作的女职员Y,认出她们是片中被偷拍的人。该7段影片中,其中1后影片于2023年1月至8月间拍摄,拍到X洗澡后用毛巾抺身和穿衣,有拍到X赤裸的情况。
至于其他6段影片则拍摄于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全部均涉及事主Y,其中6段拍到她在厕格小便,更曾拍到她更换卫生巾。有一段影片在局内的办公室拍摄,拍到Y的裙底和内裤。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的工作纪录良好,案发时月薪32,000元,属于该职位的顶薪点。评核报告指出,他已处任将被晋升的岗位,会被推荐晋升。被告自案发后休假,将面对纪律聆讯,必然会被革职,并将失去33万元强积金。此外,被告和拍拖12年的初恋女朋友原本准备结婚,两人因本案已分手。
辩方又指,被告没有把涉案影片上载或传送予他人。他在被补后已立即求医。医生指被告因工作和女友的关系,患上抑郁症。望裁判替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愿在等候判刑期间放弃保释。
裁判官替被告索取背景、精神和心理报告,把判刑押后至7月4日,期间被告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