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车非常危险,在香港使用亦是犯法。近日网上有影片拍得,一名男子在元朗骑着一辆怀疑是电动单车在路上行走,更左穿右插非常夸张,更差点被车撞倒,险象环生。
据网上车Cam影片所见,车主在元朗公园附近驾驶,直至一个红绿灯位时,右边后方突然杀出一辆电动单车冲前,令车主立即减慢车速,突然电动单车又踩上行人过路处离开,令车主即时响咹,更差点险撞上前方,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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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斥离谱吁要咁样做!
网民看完片段后怒斥该男子是「马路炸弹」,认为警方应该加强执法,「又真系好夸张」、「真系当自己屋企咁...」、「越嚟越痴线,警察快执法」、「呢d外卖司机乱黎架」、「政府一直唔俾电车合法就系因为衰人太多」、「严重影响道路驾驶安全」、「呢D马路炸弹好恐怖」。
据法例香港法例《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所指,在公共场所(即行人路或马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平衡车、风火轮等受机械驱动之「汽车」,一律均属于犯法,连同相关条例最高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年。
至于运输署发言人曾指出,在本港道路上驾驶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单车及滑板是非法的,即使该等车辆的动力能源没有启动。若驾驶未领牌车辆,初犯者可被判罚最高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