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积极打击滥用公屋的行为。香港房屋局计划修订《房屋条例》,将严重滥用公屋行为列为刑事罪行,罚则不再仅限于中止租约,建议最高罚款为50万元及监禁一年。政府另设「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举报人可获最高$3,000「奖励金」。
根据修例建议文件,严重滥用公屋的行为包括在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以金钱利益分租公屋单位或授予许可(或分许可)让他人居住于公屋单位,或租户家庭不居住于有关单位并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另外,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3日,讨论了相关修订建议,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和房屋署助理署长(策略规划)杨乐诗解释了严重滥用公屋的定义及其他滥用情况。
![]()
![]()
![]()
![]()
![]()
滥用公屋定义
根据房委会资料,若租户严重违反租约滥用公屋,将会在无警告的情况下中止租约。相关前租户及其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在租约中止后的五年内将不合资格申请公屋,日后再申请时也不会获分配到地理位置、楼龄和楼层比之前更好的单位,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公屋资源能够公平分配给有需要的人。
滥用公屋常见行为:
- 丢空单位(或超过三个月不经常居住)
- 分租或转租单位(无论是否有租金收入)
- 在单位内进行不法活动(如聚赌、藏毒或藏有私烟等)
- 将单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营商、货仓等)
- 虚报资料(如收入、资产、婚姻或家庭状况等)
现行「严重违反租约行为」:
- 在单位内进行不法活动
- 分租单位(无论是否有租金收入)
- 居住在经证实的其他居所,或超过三个月不经常居住於单位(“经常居住”按其常义解释,审理个案时,将以合理标准作关键尺度)
同场加映:火警逃生
![]()
![]()
![]()
![]()
举报滥用公屋
为打击滥用公屋,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于2023年5月24日通过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和优化「富户政策」,确保善用公屋资源。新政策在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举报滥用公屋奖:
为了进一步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成效,房委会于2025年1月15日推出了「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除了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举报人若以实名提供真实且确切的资料,并使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将可获得最高3,000港元的奖励金及感谢状以示嘉许。
「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详请:
房委会指,对于在计划实施前已实名举报的滥用公屋个案,若调查尚未完结,并在计划实施后查明属实且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该会将主动联络有关人士,征询其是否参与计划。除了房委会/房屋署的直接雇员外,任何16岁或以上的举报人,只要能提供真实确切的资料,使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发出「迁出通知书」,皆符合参与资格。
但由于涉及现金奖励,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举报,并同时提出参与计划。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经专责人员初步评审、面见及核实个人资料,以确保举报的真确性。参加计划的人士,包括非以指定格式表格举报者,均会收到确认收悉举报通知。
为鼓励举报滥用公屋个案,当房委会凭借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时,将向参与计划人士提供感谢状及最高港币3,000元的现金奖励。为防止计划被滥用,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将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处理性质复杂或有争议的个案(例如多于一人声称其提供的资讯导致某公屋单位被发出「迁出通知书」),「评审委员会」将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举报人的身份将绝对保密,不会向举报人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
![]()
![]()
举报滥用公屋方法:
房委会指,若市民有需要举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滥用公屋的行为,包括:
- 致电房屋委员会热线:2712 2712
- 填写并提交「举报滥用公屋邮柬」或「举报滥用公屋表格」(点连结)
- 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举报滥用公屋网上表格」(点连结)
- 通知屋邨办事处
成立善用公屋资源分组打击滥用公屋
除屋邨办事处执行日常租约管制工作外,房委会指,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资源分组」,打击滥用公屋。「善用公屋资源分组」除处理怀疑滥用个案外,并会严格审查公屋租户及各类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士的入息和资产申报,以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
房屋局何永贤:部分「事件不算」滥用公屋
至于滥用公屋但不属于「严重滥用」的情况,当局举例说明,有住户确实居住在单位内,但将其用作商业活动用途,例如经营补习社,经常有外人出入,甚至提供收费价目表等,这种情况属于违反租约,房屋署可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指出,若住户将单位变成「小杂货店,向邻居出售豉油、鸡蛋或粮油食品」,而非一般邻里间的互相借用,这种情况也需要注意。
她重申,政府理解有些租户会在家工作,或在家中制作小手工品后带离单位贩售,这些行为是被允许的。何永贤又指,有市民会用公屋地址进行商业登记,但实际上商业活动并非在单位内进行,例如仅用作联络地址,这种情况不算严重滥用。同时她提醒,若以公屋地址作商业登记,可能会引起单位是否仍用作居住用途的怀疑。
![]()
![]()
![]()
滥用公屋事件:
过往亦有不少滥用公屋事件发生,据有关部门的统计,被揭发滥用公屋个案与检控数字,过去7年最高检控率为2024年录得的4.2%。根据现行法例,只要求其迁出,虽最终被判监6星期,却能幸运地缓刑12个月及只罚款1.2万元。
据申诉专员公署早前公布的调查报告,滥用公屋确实有不少离谱个案,有住户2005年起已无申报物业及租金收入,至2022年才因随机抽查被揭,前后长达瞒报17年,后经调查发现其在港拥3个物业没有申报。
申诉专员公署指,自今届政府在2022年7月上任以来,房屋署已合共收回超过7,000个被滥用和违反租约条款的单位,收回的总数比一个大型屋邨的单位总和还要多,成效显著,值得社会肯定和表扬。我对房委会及房协打击滥用公屋的积极态度、正确路向,以及其工作的显著成效予以肯定。
同场加映:防风小贴士|楼宇物业篇
![]()
![]()
![]()
![]()
《东张西望》何伯何太涉滥用公屋
《东张西望》何伯和何太涉嫌滥用公屋成为全城热话,房屋署早前表明会进行调查。何永贤表示,何伯和何太的个案变得娱乐化,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话题,她不宜多加讨论,但每当发现滥用公屋的怀疑个案,房屋署善用资源分组都会开档案,就电视上或网上资料等严肃跟进,而分组现时有2名退休警司及6名退休警务人员负责。她亦称,对政府而言是,事件是「严肃个案」,必会严肃处理。
![]()
![]()
![]()
![]()
![]()
申诉专员公署向房委会提出改善建议:
- 提醒屋邨办事处人员在收到租户递交的申报表后,应严谨审核租户所填写的资料,提高警觉,就可疑或未填妥之处作进一步跟进,并在有需要时主动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机构索取租户的相关资料;
- 检讨周期性家访的安排与其他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之间是否有资源重叠或可重整之处,以互相配合,使整体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能更有成效;
- 探讨如何加强与内地及澳门的相关部门及机构沟通,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建立渠道,更便捷地获取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物业的资料;
- 考虑制定针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个别职员的奖励计划,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参与打击滥用公屋;
- 探讨在不涉及不触犯法例的滥用公屋的租户方面是否有加重惩罚的空间,房委会及房协亦可透过行政措施实施额外处分,增强阻吓性;
- 为更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分析工作效能,并调整相关策略和优化措施,房委会及房协应加强收集及分析有关打击滥用公屋的数据;以及
- 考虑透过与土地注册处建立的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在核实公屋编配资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请进行查册,严格审查公屋申请者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并在公屋申请者轮候期间,随机抽选一些个案作深入调查,从源头堵截滥用公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