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处是露营好地点,更吸引不少旅客,惟不时都有人不小心误入非指定地点露营,更不慎违法。日前内地社交平台上,有内地旅客发文表示,因自己没在指定地点露营,而遭多名渔护署人员票控。
内地客非指定地点生火露营
有内地旅客周日(4月20日)在小红书发文,指自己一行数人于西贡大浪西湾(西湾)沙滩露营期间,遭多名渔护署人员票控。而在文中附上的照片所见,沙滩上有生火工具、行山杖及背包等,但没有营帐;另一照片亦见渔护署人员在场执法。
据该则小红书帖文表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扎营(紥营)要在指定地点(地点)」。楼主又指,「西湾有两个沙滩,只可以扎左边的(北面沙滩),不能扎右边的(南面沙滩)」,提醒其他人「在香港一定要做好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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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露营最高可被监禁一年
根据《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内露营或建立帐幕,否则即属违法,可被检控,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范围,亦只可在指定露营地点或指定烧烤地点内生火或用火,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一年。
年初亦有内地客非法露营被票控
内地客非法露营已非首次,今年2月渔护署人员在马鞍山昂平一带巡查期间,共向29名涉嫌在郊野公园违规露营或生火的人士采取执法行动,有指当时草地上架起露营帐幕及放有露营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