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马路如虎口」,交通安全是非常重要,一不留神可能会产生意外!近日深水埗一名小妹妹疑因赶时间,而短跑连冲3条马路,更险被车撞。该段车Cam影片亦在网上疯传。
深水埗妹妹漠视「马路如虎口」
该段车Cam影片在5月4日下午6时许拍摄,在5月7日被车主发至网上。从全长约37秒的影片中,车主正在黄格外等候行驶。其后,一名年约10多岁的小妹妹,从左方的马路冲出,短跑连冲3条马路。
直到第2条马路时,小妹妹疑未有留意灯号已转,左方一辆灰色的家车驶出,险将她撞到,幸好能及时停车,而妹妹亦继续跑到第3条马路。影片完结。
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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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司机惊过妹妹
不少网民及车主看完片后纷纷留言,有人认为妹妹应重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亦有人知司机或比起妹妹更怕,「睇佢既速度应该唔会惊,完全冇谂住停」、「司机惊多D」、「始终一镬,才会醒觉」、「司机好好彩」、「睇妹妹反应,都唔觉有问题」、「唔好害司机」、「成日闹警察好发告票捉人乱过马路... 情愿罚一次收告票以后唔乱过马路好过出一次意外。」、「个司机吓死」、「通常赶住返学嘅人,系唔会理红绿灯同埋车」、「由片头左边,一直奔跑到片尾嘅右边,我相信佢有比车撞还要惊嘅事情发生!」、「呢啲人应该惯犯,一般人点都无可能完全唔睇交通情况下不停冲。」、「睇阿妹已经习惯咗」、「司机要还神, 真系吓死」、「其实戥啲司机惨」、「碰瓷果然由细做起」、「如果系大车,泥鬼,停唔到,就7日后见」、「佢惊迟到被罚多过无左条命...」、「佢一定唔惊啦,快得过架车」。
乱过马路可被罚2000元
根据运输处的交通规定,「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期间,行人不可开始横过马路。《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3(6)条明确规定,在交通灯控制下的过路处,行人必须遵守灯号指示。未有合理辩解而违规的行人,将被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