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警员擎枪拘76岁的士司机 涉拒截查连冲「4盏红灯」逃走-东张+

上水警员擎枪拘76岁的士司机 涉拒截查连冲「4盏红灯」逃走-东张+

上水发生一宗警员擎枪事件,涉的士违规停泊遭截查。周一(5月12日)晚上11时41分,警方上水分区军装巡逻小队在新运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的士停泊于上水铁路站外的双黄线禁区,怀疑违反交通规例。


上水警员擎枪拘76岁的士司机 涉拒截查连冲「4盏红灯」逃走


的士司机涉拒截查连冲「4盏红灯」逃走

警员随即上前截查,不过的士司机当场拒绝合作,并立即驱车往元朗方向逃去,期间怀疑连冲「4盏红灯」逃走,违反交通灯号驾驶。

其后,警员追截至上水天平路与龙琛路交界,将涉案的士截停,而的士亦未有按指示停下,警员向其发出口头警告不果,遂擎枪戒备,的士方才停低。

76岁的士司机涉危驾等被捕

经警方初步调查,姓苏、76岁男的士司机,涉嫌「危险驾驶」及「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被捕,现正被扣留调查。案件现交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上水警员擎枪拘76岁的士司机 涉拒截查连冲「4盏红灯」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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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么是危险驾驶?

司机驾驶汽车的方式,显然大有可能对其他道路使用者、车上的乘客或司机本身造成受伤的危险,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司机驾驶汽车的方式,远逊于一个合格而谨慎的司机会被期望达到的水平,及对一个合格和谨慎的驾驶者而言,该方式驾驶汽车属危险是显然易见的,例如︰

不理会交通讯号的指示
不理会交通情况
不顾警方所设置的路障/警务人员所发出的清楚指示


在下列情况下严重超速驾驶︰

沿路有多个以灯号控制的路口
沿路有多个急弯
沿路有车辆会从其他路口驶入


以下列方式「扒头」︰

在有急弯的地方,越过双白线「扒头」
当对面行车线的车辆从近距离驶来时,越过双白线「扒头」


下列情况下冲红灯︰

其他车辆已停下,而行人正在横过马路
其他车辆已停下,而来自其他方向的汽车正驶过道路交汇处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危险驾驶的最高可处罚款港币25,000元及监禁3年;如属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6个月;如其后再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