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人公然在龙翔道进行「危险驾驶」!一名男子日前在龙翔道驾驶电动单车,期间身上没有任何保护装备包括头盔,车速更超越巴士,非常危险。事件在网上引起一众网民讨论。
男子公然公路上驾驶电动单车
周六(5月17日),网上流传一段由巴士乘客拍摄的影片,显示一辆巴士沿龙翔道左二线、往观塘方向行驶时,与一名骑乘电动单车的男子并行。
片段显示,该名年轻男子驾驶电动单车沿左线上斜,期间未见踩动脚踏,疑似依靠电动驱动前进。而男子亦未佩戴头盔或其他保护装备,车速更接近巴士,引发安全疑虑。
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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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害死司机系列
影片在网上疯传,引起不少网民讨论,其中有网民指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亦有人指应该报警,「害死司机」、「快过巴士」、「佢试紧龙翔道个快相会唔会影单车」、「咁快一炒就系咁先
」、「条斜路都几舒服」、「现在电动单车的速度都好快」、「要习惯下喇,好快就一街都系架喇!」、「电单车都冇钱买要骑电动单车」、「唔使停红灯,仲快过电单车」、「真系电单车呀?」、「希望政府将深圳果套人人骑电动车政策搬到香港」、「无人捉」、「周街都系,有咩出奇
」、「威胁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最少70㖞!」、「报警啦」。
男子或已违反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