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日前发生一宗「自编自导」抢劫案。周三(6月18日)晚上7时09分,警方接获一名男子报案,指其于鸭寮街130号对开的街头,被3名男子推入后巷,抢去身上一条金链后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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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揭原来玩「自编自导」虚报抢劫
其后,警方派大批警员到场调查,又在附近一带搜索,最终并无发现;警员亦查问报案男子,又搜查他的随身物品,最终揭发他疑自行遗失有关金链,再虚报被抢金链。
警方最后以涉嫌「浪费警力」拘捕该名男子,将他带回警署调查。
「浪费警力」可处罚款及监禁
翻查资料,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 第91条所示,隐瞒罪行为犯法。
条例指出,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虚报,内容倾向于显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倾向于对任何人或财产的安全引起忧虑,或倾向显示他有对警方的调查具关键作用的资料,因而导致任何警力的浪费,即属有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2,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