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湾道于周一晚上(6月23日)发生一宗惊险行人横过马路事件。一名黑裙女在彩云商场对开位置附近,突然冲车阵过马路,最后跌倒撞栏跪地。该段车Cam片段在网上疯传,引起网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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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裙女途人突「摄车罅」冲出
Cam主在社交平台发影片,并以「畀你吓死」形容事件。据该段长约8秒的片段所见,一辆车沿清水湾道上斜行驶,途经彩云商场对开位置时,来回方向车流密集。此时,一名身穿黑裙的女途人突然从车阵中「摄车罅」冲出,横过对面行车线。
女子在路中双白线位置短暂停留不足半秒,随即加速奔向cam车所在车道。期间疑似跣脚失平衡,身体前倾,最终仆向路边栏杆跪倒,场面惊险。幸好Cam主反应迅速即时煞车,未有造成碰撞,但车内乘客仍被突发情况吓得惊叫连连。现场所见,涉事位置并非设有行人过路设施,附近更设有多个「请勿在此横过马路」的警示标志。
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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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热议女子冒险过马路
片段上载后引来网民热议,有人指车主「手车了得」,亦有人批评该处常有人冒险横过马路,「哗!哗!!真系大笨象过河!」、「师兄部车用声波黎刹车?」、「呢个位啲老人家系好唔识死!好多捉住拐杖都照行!」、「哗完先落brake …」、「咁辛苦过马路真系唔知为乜」、「呢个位曾经死过人,都咁过马路」、「哗完都唔见𠮶四个字师兄有料」、「呢段路几十年前成日撞死人,近十年啲人又开始唔怕死」、「彩云邨咁猛料唔系无原因架」、「唔畀佢吓死都搞到想死」、「望上少少已经有䢂有天桥,咁都懒要去送死」、「10米飞人。赛跑冠军」、「楼主冇粗口兼淡定,赞」。
乱过马路或被罚2000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61(2)条指明,包括行人不遵守交通灯号乱过马路等违法行为,若有人违反相关条文或规定者,即属犯法,可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