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一向对大型行李有所规定,但日前一位大叔在大埔坐巴士时,却公然无视规定,带一大箱东西乘车,令车长拒开车,其后大叔更与车门前的乘客对骂。
大埔大叔当巴士「运货车」被拒乘车
社交平台上日前流传一则帖文,附有照片及影片,片主写道,「今日71S富善方向,搭的士都系三十蚊左右,阿叔你搞咁耐都唔会搭到巴士啦」。
影片中可见,一名大叔拉着一大箱东西,高度更高至大叔心口附近,而大叔亦正与乘客对骂,不停骂片主「多X余,我叫警察告X埋你」,另一位乘客则帮口反话大叔行为不当;至于车长则站于一旁,疑在等大叔下车带同行李后再开车。
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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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网民:一律报警拉佢
不少街坊及网民对大叔的行为感到愤怒,指他影响全部人时间,甚至有人提议报警求助,「搬屋、搬厂、搬写字楼用九巴喇!」、「可以call van」、「的士都上到啦,好平姐」、「二元怪到处作恶」、「呢啲算唔算远软对抗扰乱社会秩序」、「单车都唔比上啦!何况你咁大货!」、「阿伯落车啦!」、「遇到呢啲生番,一律报警拉佢走」、「阻住地球转」、「最叻果句:平时果啲都俾上,系你唔俾咁多野讲!」、「典型废佬」、「咁有力气演说,不如自己拉去目的地好过」、「咁都得,下次叫佢搬埋张床上巴士喇。」、「叫架车cc服服咪算」、「雪柜咁大咁就过分咗啲。」、「Call gogovan啦,少少钱都悭」、「边有可能咁大箱上巴士呀」、「做得装修就call货Van啦~」、「买得套工具箱唔差在个一百几十啦阻住哂人」。
大叔或已犯法
根据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务规例》第13A条列明,任何乘客不得故意阻碍或妨碍司机或任何获授权的人,或故意分散司机注意力,属刑事行为,如无合理辩解即属犯罪,可罚款3,000元及监禁6个月。
而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乘客在公共巴士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语言或作出不守规矩的行为,可处罚款3,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另据九巴乘客须知所示,车长及站长有权向乘客发出指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携带婴儿车的乘客将婴儿车折妥及把婴儿车放于巴士的合适位置(儿童轮椅除外)」;而乘客亦不得于行车时与车长谈话。不得恐吓、谩骂或以侮辱性的言语或动作,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骚扰车长或车厢内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