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涉嫌于2019年在港清洗约3.59亿港元的犯罪得益,今日(21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5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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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7月至12月之间,一间海外公司被不法分子非法挪用公司资金,导致损失约2.7亿美元。事发后,国际刑警及多国执法机构积极进行调查,香港警方亦主动调查境内相关洗黑钱的活动。
警方至今拘11人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至今拘捕10男1女(31至58岁),包括3名本地人、7名内地人及1名澳门人,他们为银行户口持有人或签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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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内地男子涉在港清洗约3.59亿港元的犯罪得益
当中一名案发时39岁的内地男子,于2023年10月31日入境香港时被捕,他持双程证,报称铁技术工,涉嫌在2019年在香港开设一间公司,并透过公司银行户口,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清洗折合约3.59亿港元的怀疑犯罪得益,该公司在香港并无实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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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承认所有三项「洗黑钱」罪名
警方经深入调查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该名涉案男子被落案起诉三项「洗黑钱」罪。案件于今日(7月21日)在区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认所有三项「洗黑钱」罪名,被法庭判处罪名成立。
警方向法庭申请将涉案男子刑期加重四分一 加强阻吓性
为加强以傀儡户口作洗黑钱用途的阻吓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经过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四分一刑期,被告其后被判处监禁5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