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机构36岁前主席骗港府资助活动开支等逾4万元 判囚4个月

非政府机构36岁前主席骗港府资助活动开支等逾4万元  判囚4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非政府机构时任主席,使用虚假收据及报价单申领政府资助活动开支,并在剧团兼职时诈骗三间学校支付活动费用,涉及款项共逾4万元,被告今日 (8月7日)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4个月。

裁判官曾庆东判刑时称,被告违反诚信,经审讯后被定罪,法庭不会考虑非监禁式刑罚,判处被告入狱是无可避免。

36岁的被告丘嘉熙,是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前主席及新域剧团前兼职教育主任,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共六项罪名成立,即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载有不实内容的文件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以及三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采购事宜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被告案发时是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主席,她同时在新域剧团担任兼职教育主任,负责向本地学校推广该剧团的戏剧节目。

案情又透露,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于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分别获妇女事务委员会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拨款举办一个绘画班及一个有关性别认同的工作坊。根据该两个拨款机构的规定,被告须事先分别取得最少五份及两份书面报价。被告其后向香港妇女基督徒协会提交一份报价纪录及一张收据,误导协会向她发还购买80个画框的费用。报价纪录显示随附的五张报价单均于她购买画框前取得,当中包括新域剧团的报价单,而收据则显示一间画室以12,000元出售有关画框。不过廉署调查发现新域剧团没有发出报价单,其余四张报价单则于采购后取得,而该画室从没出售该等画框予被告。

此外,被告又向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一份新域剧团报价单副本,以申领发还该工作坊的影片拍摄及剪辑服务开支。惟廉署调查发现,新域剧团从没有发出上述报价单,而有关服务合约是以11,250元判授予被告时任男朋友的制作公司。

案情又透露,被告曾向一间小学及两间中学讹称其戏剧活动会由新域剧团提供,诈骗该三间学校向被告支付费用共逾17,000元。廉署调查发现,该等活动并非由新域剧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