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扫黄拘58人最细14岁 揭18岁女操控未成年少女卖淫肉金最高万元抽佣4成

尖沙咀扫黄拘58人最细14岁  揭18岁女操控未成年少女卖淫肉金最高万元抽佣4成

警方一连四日在尖沙咀打击卖淫,共拘捕58人最细只得14岁,其中一个集团由18岁少女操控,并利诱未成年少女卖淫。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近日发现,犯罪集团透过Heymandi及telegram等程式招揽嫖客,并安排未成年少女提供性交易,肉金3000至1万元不等,每次收4成佣金。

警方日前拘捕三名集团成员,发现主脑是一名18岁少女,另外两名骨干成员仅得14及15岁,报称无业及学生。

此外,警方发现有人在尖沙咀一酒店卖淫,拘捕2名骨干及14名内地女子,于金马伦道亦有一间有黑社会背景的楼上吧,以泰籍女子陪酒耍乐作招徕,并与顾客有亲密接触,每小时收费500元,警方一连串行动合共拘捕58人。

警方亦拘捕4名本地嫖客,涉嫌「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

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第五队总督察严韵霞表示,招揽未成年少女方面,犯罪集团成员在网上交友平台或年青人流连的地方,以「揾快钱」作利诱,并且和她们建立朋友关系,以晋升成为集团骨干成员为由,引诱她们再招揽其他少女或接更多客人。

此外,成员会扮成未成年少女在交友程式发帖,引诱嫖客主动私讯,继而相约交易。由于少女未成年,成员会指示嫖客预订酒店,并约少女到该酒店房性交易。

警方表示,「导致卖淫」及「倚靠他人卖淫的收入维生」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0年。此外,嫖客与13岁或16岁以下女童性交,一经定罪可分别判处最高终身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