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早前拘捕一名29岁抵港男旅客,揭发其行李暗藏逾9万元私烟,昨天 (10月23日) 被判囚4个月兼罚款。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昨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个月和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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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于本周二(10月21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9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个人行李内检获约20,7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9.3万元,应课税值约6.8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据了解,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