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逆线行驶,仲要犯法踩风火轮?近日社交平台流传一则影片,有两名人士在马路逆线,甚至踩着风火轮,非常危险。事件在网上引起讨论,更人嘲笑涉事人事「迟早命仔都无埋」。
马路逆线踩风火轮「惨PK」
据网上片段流传所见,两名男子在一条马路上逆线行走,更是踩着本港禁骑的「风火轮」,一名白衣男子在前方行驶,其间后方黑衣男子不慎仆倒「惨PK」,「风火轮」更散件弹出,最后男子自行站起,影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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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嘲:迟早命仔都无埋
今次事件引起网民热烈讨论,不少人认为是男生仆倒是「抵死」,亦有人指要执法部门认真处理,「如果揸GTR唔使炒」、「依D唔捉!执法部门呢?」、「真系抵死,乱咁嚟」、「睇到即时开心晒」、「嗱嗱临执嘢走啦」、「速度太慢 只系抹地太可惜了」、「咁系唔啱㗎,但系偷笑咗」、「迟早命仔都无埋」、「好彩马路度无事,否则吾系仆街,系仆直」、「换条好啲嘅呔啦 #曲」、「无差佬捉?」、「害死司机系列」。
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及监禁
根据目前法例,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应与一般汽车共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路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
另外,根据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任何人如没有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或保证单而在道路上使用汽车,最高可被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任何人如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