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隶属国安处的休班男警,1月时涉于港铁站内偷拍女子被捕,被同袍带至尖沙嘴警署调查期间,他疑情绪失控,企图抢夺同袍枪械。该男警被控被控「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及「企图无牌管有枪械」两罪,辩方称被告拟认罪及男警续须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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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称被告拟认罪及续须还押
报称警员的男被告高振宗、39岁。案件周四(12月4日)于区域法院再提堂,辩方表示被告拟认罪,法官将案件排期于2026年6月29日在西九龙法院答辩,被告续须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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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于2025年1月15日,在港铁尖沙咀站E7扶手电梯,出于观察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图,从该女子X衣服的下方,观察或进行拍摄;被告另被控于同日,在尖沙咀警署报案室内企图无牌管有枪械,即一枝警枪。
案件编号:DCCC 83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