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今日(8日)于新界区采取行动,拘捕一名 46 岁中国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经同意下披露一名从事跨境车业务人士的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
同行群组转发证件影片
调查显示,受害事主主要从事出租跨境车及代办相关手续业务。去年 11 月下旬,有人在两个由同行人士组成的即时通讯软件群组中,先后发布及转载 4 则针对事主的讯息及影片,并附带大量负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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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资料包括事主身分证明文件
被披露的资料极为详尽,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别名、通讯帐号头像,以及事主名下的粤港两地车牌号码。更严重的是,相关讯息包含事主多项身分证明文件的照片,文件清晰显示了事主的出生日期、住址、性别、国籍、证件号码及签名样式。包括:
- 香港及澳门居民身分证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香港及中国内地驾驶执照
公署呼吁尊重私隐
被捕男子目前已获准保释候查,公署正继续深入调查案件。公署重申,「起底」属严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提醒市民切勿因一时意气或业务纷争而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