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以为店舖装设闭路电视便万无一失地保障财物安全,认为就算有贼人,都无所遁形?然而,你有没有想过,闭路电视片段其实并不一定可以成功将贼人绳之于法?
《东张西望》今集苦主在筲箕湾经营烧味饭店 11 年,从未遇过贼人光顾,直至去年 3 月 22 日,店内首次发生偷窃案。案发当时,负责看店的苦主因人有三急短暂离开,只用了一分钟时间。当他回到店内,却惊觉柜桶的金钱数目有异,于是翻查闭路电视纪录,赫然发现有人进入店内并盗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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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他报警并录取口供,还将监控片段上载网络,希望透过公众力量揪出犯人。警方迅速行动成功拘捕疑犯,并确认其盗取约六千多元。
然而,贼人虽然被捕,却一直未被起诉,连苦主自己都渐渐淡忘这宗案件。直至一年后,即今年 5 月,他才收到警方回复,得知案件未能起诉。警方表示,由于证据不足,未能对疑犯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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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慨叹,原来即使闭路电视拍下犯案过程,清楚记录疑犯的样貌及动作,全世界都能辨识此人身份,仍然无法将其绳之于法?!
警方解释,疑犯不认罪,因此需要确保监控片段所拍摄的人确实是犯案者。警方本应透过衣著、鞋袜等细节比对,但因未能找到确凿证据,故未足以证明该人就是案发时的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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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舆论热议此案,有人认为「CCTV 片段不能作为证据」,但大律师陆伟雄指说法不正确。毕竟,闭路电视已清楚拍下案发过程,影像亦极为清晰,甚至疑犯当时未有戴帽、太阳眼镜或口罩遮掩容貌,应属坚实的证据。
陆大状指出,今次案件疑犯拒绝认罪,且警方未能在其寓所寻回当日服饰,的确「不理想」,但不代表「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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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主不禁感慨,案件明明已有CCTV片段,为何仍不能将疑犯落网?他曾考虑寻求法律意见,但担心律师费远高于被盗款项,只能无奈接受现实。
他亦担忧,如果让犯人逍遥法外,可能会再次犯案,令更多人受害。
警方回复指,去年 3 月曾因涉嫌盗窃拘捕疑犯,但当时证据不足,未能提出起诉。现时警方正重新审视案件及相关证据,以作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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