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主好心买漏水楼 前业主唔接电话逃避责任

去年十月徐小姐睇中咗深井私人屋苑一个六百几尺三房单位,不但有海景地方亦宽敞,叫价480万左右,她个人好钟意,睇咗两次就落咗十五万「细订」,不过佢都做个业主,之前层楼都试过漏水赔咗二十几万畀楼下,所以呢一次佢再三同地产经纪确认有冇漏水问题,地产经纪亦问过业主确认。

问清楚后一个月之后徐小姐签约更畀埋「大订」,本来今年2月10成交,点知去到一月传来坏消息,管理处话原来单位一直有漏水问题,更畀人投诉咗十几年都冇处理过!楼下知佢要卖楼之后,就话要告佢!睇返管理处嘅资料,徐小姐楼下单位的天花的确只2016年开始出现渗水,当时报过食环及屋宇署,但系一直都未有解决,去到上年四月,楼下单位再投诉,双方仲同意交给食环署再跟进,由开心变到好担心,你畀人投诉十几年漏水,冇可能答唔知,本身睇楼时系可以畀你睇,但系畀咗「大订」之后就唔可以睇,究竟真系唔方便,定系刻意隐瞒?

苏文杰律师解释由于错不在买方,而喺个卖方唔能够将一个冇瑕疵单位畀买家,理论上除了可以攞返按金之外,甚至可以追讨因为未能够成交,而导致到买家的损失。
其实成交之前发现漏水。徐小姐可以取消交易,不过最终都成交,原来就在成交前两日前业主代表终于现身,指业主年事已高,而且已经将家私搬走或弃掉,如果唔成交的话两个老人家住酒店又要将物品搬回单立,情况好惨,所以前业主承诺负责所有漏水问题......更提议将笔钱放在独立第三方的律师楼托管,苏文杰律师解释这种做法可解决一个信任度不足的交易。
徐小姐觉得如果先将钱放在律师楼都可以,加上前业主都口头应承支付维修费用,所以才继续交易。


徐小姐最终成交后就立即找公证行及工程公司评估漏水情况兼报价,厨房漏水漏情况最严重,而且后期曾经改动过,公证行报告亦指出厨房位置漏水相当严重;另一个重灾区就是主人房厕所, 揾到最平而又有五年保养的装修公司都需要三十六、七万的费用,有了报价后徐小姐立即通知前业主,但前业主嫌太贵,更提议一人一半!徐小姐拒绝,之后就按前业主要求找另一间公司财报价,结果要六十几万,公证行报价亦都要五十几万,再通知前业主之后,前业主从此「人间蒸发」,有心回避不接电话,徐小姐觉得被骗。

两个几月,前业主终于透过律师回复,不过就反口不会支付工程费用,指公证行测试不符合他们的要求,甚至不承认是单位漏水;另外捉住公证行其中一个报价,就是一千蚊一
照的住宿费。至于托管帐协议,写明前业主放在律师楼用作维修工程的30万,原来限期只得三个月!若果三个月内都没有定案或者开不到工,十万就会归还前业主
,余下二十万买断维修责任。


不过大前提系必须证明工程因为单位漏水引起,前业主故意拖近三个月才回复更否认单位漏水,徐小姐不禁怀疑业主故意拖延,不想承担任何费用
徐小姐现时最担心工程如何埋尾,亦担心随时被楼下告,层楼被钉契。


东张西望尝试联络楼下单位了解,楼下单位业主回答唔需要理就收线。而前业主代理未能联络到。现时前业主联络唔到,徐小姐无奈又无助,想揾渉事地产代理协调,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甚至提议徐小姐花几万元修葺一下,然后再买畀下一家!


苏文杰律师建议新业主维修好自己单位防止再漏渗,履行应有的责任;装修完毕后,在搜寻足够证据,以证明在未成交前漏水而产生的装修费用,再向前业主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