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报料|深水埗电动轮椅「奔驰」马路 观众:准备开Uber接单?

马路上惊现电动轮椅「奔驰」?有观众向《东张+》报料,指日前在深水埗钦州街一带的闹市路段,目击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轮椅直接驶出马路,与巴士及私家车同线行驶,行为相当惊险。


深水埗电动轮椅「奔驰」马路

从报料者提供的影片所见,事发地点为深水埗主要干道一带,现场车流繁忙。片中可见该名男子坐在一部电动轮椅上,未有留在行人路或安全岛,而是直接驶入行车线,前方及旁边均有私家车及巴士驶过,场面险象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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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电动轮椅驶至十字路口时,甚至在行车线上短暂停低,似乎在观察路况。报料者表示,「师兄,你停车系咪准备Uber接单?」


电动轮椅不受《道路交通条例》规管

翻查资料,电动轮椅并非汽车,因此不受《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规管,但使用电动轮椅的人士仍需注意《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8)条:任何人「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或在顾及一切有关情况下,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罚款500元,再犯者可处罚款1,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东张+》提醒,电动轮椅并非机动车辆,一般只适宜在行人路或指定安全位置使用,驶入行车线可能对使用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严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