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在街道上使用电动单车的事件发生!观众李先生向《东张+》报料,指于周一(4月27日)晚上约7时,他乘坐巴士,当巴士转入毓华街,从巴士上层目击到有3名非华裔人士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在行车路上行驶,情况相当危险,担心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慈云山惊见「一家大细」玩命开电动单车
从李先生提供的画面可见,事发时天色已暗,路口灯光亮起。两名人士正骑乘一部体积细小或电动单车的可移动工具,而两人并未佩戴任何明显保护装备,后方更疑为小童;至于旁边亦有一名疑似使用电动滑板车。两车在行车线上与其他车辆一同前行。前方可见一辆货车正在转弯,后方亦有其他车辆驶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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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人在路口位置停留或缓慢前行,与大型车辆距离相当接近;另一角度则见其沿行车线继续向前,路面标示清楚显示为车辆专用道路,并非单车径或行人路。
巴士乘客直击:太危险!
观众李先生直言:「喺巴士上层见到都吓一跳,咁样出马路真系好危险」。他认为,无论对使用者本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存在极大风险。《东张+》记者亦留意到,近年涉及电动可移动工具的投诉愈来愈多,部分使用者为求方便或贪快,铤而走险驶出马路,增加交通意外风险。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滑板车、电动单车、电动单轮车等)并不被视为合法上路车辆,一般不得在行车道、行人路或单车径上使用(获准的电动轮椅作医疗用途者除外)。未经批准在公众道路上使用,有机会触犯《道路交通条例》,涉及驾驶未登记车辆、无第三者保险等罪行,后果可大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