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天水围深夜惊现疑似非法燃放天灯事件。《东张+》接获观众王小姐报料,指于周二(5月19日)晚上约10时,在天水围天恒邨对出河边位置,目击一名男子点燃天灯并放上半空,过程存在潜在危险。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王小姐表示,当晚见到该名男子手持一个已点燃的天灯,在河边位置停留约30秒至1分钟后,便慢慢放手让天灯升空。她指出,当时情况令人担心,「见到有火种,好惊会飞返去民居或者烧到附近嘢。」虽然,天灯最终升上半空未有飘向住宅方向,但整个过程仍让她感到非常危险。


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从影片可见,现场为一条河边行人路,四周有灯柱照明、树木及围栏,环境属住宅附近公共空间。画面中,一名人士站在路边护栏旁,手持一个已点燃的红色天灯,灯内火光清晰可见。


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观众王小姐提供影片截图)

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观众王小姐提供影片截图)

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观众王小姐提供影片截图)

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观众王小姐提供影片截图)

东张西望报料|天水围河边「夜放天灯」火种半空飘 居民忧酿火警兼阻飞航安全 (观众王小姐提供影片截图)


之后天灯已被男子放手并慢慢上升,火光在黑暗中相当醒目,随着气体加热逐渐升空。由于现场周边有植物及建筑物,一旦火种失控,后果难料。



随时涉及刑事责任及公共安全问题

尽管天灯常被视为「浪漫」活动,但其实属高风险行为,更会触犯香港法例,随时涉及刑事责任及公共安全问题。


《东张+》翻查资料,根据香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指,在郊野范围或附近燃放孔明灯引致火警,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元及监禁1年。而根据《1995年飞航(香港)令》,除获民航处书面许可,任何长度超过2米(包含附属设备)的系缆气球或任何气球,不得在受管制的空域放飞,违者可面临检控。


此外,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条例》表示,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携带或管有火气球(天灯),违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1年;香港法例第132BC章《游乐场地规例》亦指出,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如公园、泳滩等)燃放孔明灯属违法,违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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