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张西望报料|大埔疑似外卖员驾电单车在单车径行驶 涉事男子同时疑未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东张+收到报料,昨日(5月20日)下午约5时15分,在大埔安埔路与安泰路交界十字路口附近,邻近大埔广场,有一名疑似担任外卖员的男子驾著电单车在单车径上行驶。 


报料观众提供的影片显示,涉事蓝衣男子驾驶著一辆红色电单车在单车径上行驶,他发现自己被拍摄后,随即停下。


报料观众提供的影片显示,涉事蓝衣男子驾驶著一辆红色电单车在单车径上行驶,他发现自己被拍摄后,随即停下。(报料观众提供影片截图)

报料观众提供的影片显示,涉事蓝衣男子驾驶著一辆红色电单车在单车径上行驶,他发现自己被拍摄后,随即停下。(报料观众提供影片截图)


电单车尾箱写有外卖平台名字

从报料相片可见,涉事男子的电单车装有一个较大型的尾箱,箱上写有外卖平台名字,及「急住送餐 唔该晒」字样。


涉事男子的电单车装有一个较大型的尾箱,箱上写有外卖平台名字,及「急住送餐 唔该晒」字样。(报料观众提供图片)


非法驶入单车径最高罚款2000元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任何汽车非法使用或驶入单车径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元。

如果驾驶态度鲁莽并对其他使用者构成危险,更有机会被控告「危险驾驶」。若引致严重事故或人命伤亡,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与监禁。



男子疑戴不合规头盔

此外,涉事男子戴著的头盔看似是半罩盔,而半罩盔是不符合香港《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附表1所列明的规格及标准,并非合规的认可防护头盔。



未戴上合规头盔最高判囚三个月及罚款5000元

根据上述法例,在驾驶或乘坐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依据《定额罚款(刑事诉讼)条例》判罚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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