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尖沙咀缅甸台一间火锅放题惊现巨鼠,食环署表示,周三(6月3日)即时派员到涉事持牌食肆巡查,其间发现处所食物室内的设备洁净状况欠佳,已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对相关持牌人提出检控。
食环署:已对相关持牌人提出检控
此外,人员在巡查食物室时亦发现怀疑鼠迹的情况,遂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47(1)条对相关持牌人提出检控及发出消除鼠患通知,规定有关处所的负责人在指明时间内采取所需步骤以除去可引致鼠患的事物,否则会再被检控。
同时,人员已向该处所负责人提供卫生教育及防治虫鼠的建议,并提醒其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食物、个人及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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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被判处罚款及监禁
根据香港法例第132X章《食物业规例》所示,所有经营食物业的人,须时刻作出安排,使在业务运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家具、物品、设备及用具保持清洁,不受有害物质沾染,维修妥善及无裂缝或缺口。违例者会被检控,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食环署表示,会继续留意相关食物业处所的卫生情况及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保持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