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道嬉水不但危险,更会令食水安全受影响!《东张+》接获观众马先生报料,指网上平台流传多段影片,显示一班人闯入水塘、引水道范围戏水及拍摄,引起其关注。
引水道变「打卡水上乐园」
从马先生提供的影音号影片所见,现场为一条大型水坝式引水道。画面中,一条斜坡式水坝表面有水流顺势流下,约7至8人直接在水坝上滑行、坐卧及嬉水,有人穿运动装站立或弯腰,部分人直接坐在水面上,旁边山谷两侧植被茂密,显示属郊区集水范围,水流连接上下游位置,属开放式引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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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大妈闯引水道嬉水
另根据影片所见,影音号标明拍摄地点在大屿山二澳的「水涝漕石涧」。马先生指出:「微信影音号成日有片,见到好多人入去玩水」、「仲介绍地点,变咗好多人成日去」。他忧虑,这种「打卡文化」会令更多人模仿,增加污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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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处罚款和监禁
根据香港法例第102章《水务设施条例》所示,任何人士进入水务设施浸洗或冲洗,即属违法。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6万元和监禁2年。
翻查资料,2017年时,两名郊游人士因在大屿山二澳水涝漕集水区嬉水,违反《水务设施条例》,最后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各被判罚款500港元。当时水务署发言人表示,集水区和水塘是饮用水的水源,市民有责任确保它们不受污染。郊游人士在观赏该些地方的景色时,不应忘记保护珍贵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