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及公德问题再惹关注!《东张西望》接获观众陈先生(化名)报料,指于7月6日(星期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太子维景酒店门口巴士站附近,目击一宗令人哗然的不文明事件,有人在繁忙街道旁疑似当众如厕,场面令人错愕。
太子巴士站大妈街头「就地解决」
从观众提供的照片可见,事发地点位于太子一个巴士站范围内,地上清楚写有巴士站标记。画面中,一名人士蹲在路边位置,裤子褪下,背向马路方向。
现场正值下午繁忙时段,马路上有货车及其他车辆经过,对面行人路亦不时有途人往来。旁边放有一个大型手提袋,附近则是巴士站牌位置,属人流及车流相当密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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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庭广众当众如厕吓傻观众:真系咁急?
相关行为发生于公众地方,而且完全暴露在途人及驾驶人士视线范围内,情况相当尴尬。陈先生表示,当时经过现场时目睹整个过程,「大街大巷喺巴士站做啲咁嘅嘢,应该真系好急。」
陈先生又说,自己当时太震惊,除了拍照外,已经没有心机去理会。而他亦认为,即使有生理需要,亦不应在公众地方做出影响环境卫生及他人观感的行为。
在香港,随地便溺属刑事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132BK章第8条《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所示,任何人在公众地方大小便,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0,000元;此外,《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亦规定,公众便溺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元或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