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好车都可能「中招」?《东张+》接获观众黄先生(化名)报料,指其私家车停泊于将军澳新都城一期停车场期间,怀疑遭隔邻车辆乘客开门时撞花车身,但对方事后未有留下资料便离开。更令黄先生无奈的是,即使车Cam拍到事发过程、车牌及涉事人士样貌,最终仍被告知需循民事途径追讨损失。
停车场开门撞花名车即走
黄先生表示,事发于7月5日下午约3时左右。当日他将车辆停泊于将军澳新都城一期停车场后离开购物,大约一小时后返回取车,当时未有察觉异样,直至7月10日洗车时,才发现右侧车门位置出现明显刮花及凹痕。
从黄先生提供的照片可见,白色私家车车门位置出现一条横向刮痕,在灯光反射下相当明显,漆面亦出现受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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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Cam影到车牌人样仍难追究
另一张影片则来自车Cam画面,可见涉事车辆停泊于旁边车位,期间有人开门接近黄先生车身位置。据黄先生表示,影片拍摄到整个碰撞过程,亦能辨认涉事车牌及人士外貌。黄先生指出:「我立即睇返车Cam,就见到成个过程。」
他其后于7月11日下午约5时30分到将军澳警署报案,希望追查责任谁属。不过他表示,其后获通知由于事件并非发生于车辆行驶期间,而是在停车期间造成损毁,因此警方未有受理作交通意外案件跟进,建议循民事索偿途径处理。
黄先生坦言:「我需要自己畀钱维修。有车牌、有样、有片段,结果都做唔到,我觉得有啲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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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无奈:只能民事索偿
他又透露,自己过去亦曾遭遇类似事件。他指出,当时其电单车停泊于住所停车场内,因较少使用而长期盖上车套。其后发现电单车曾被撞倒,又被人扶回原位,导致倒后镜变形及车头歪斜。虽然亦曾报警处理,但由于闭路电视未有拍摄到涉事位置,最终同样无法追究责任。
黄先生认为,问题未必完全与执法有关,「有冇方法保障被人撞花架车嘅车主?会唔会法例本身有漏洞?」他又表示,若每次遇到类似事件都只能透过民事索偿处理,对一般市民而言往往耗时又繁复,容易令人感到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