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大S汪小菲離婚一年 因離婚後生活費鬧上法院

(國語)大S汪小菲離婚一年 因離婚後生活費鬧上法院

被汪小菲指離婚前寄奢侈品到韓國 大S聲明否認再爆家暴又出軌

汪小菲 同 大S 徐熙媛 之間嘅是非同官司可謂沒完沒了,汪小菲噚日(19號0就早前喺網上公布兩人離婚調解筆錄同筆錄內嘅個人資料,被大S提告違反「個資法」一事到台北地院出庭。

汪小菲上庭抗辯時指責大S,今日大S勞氣發聲明否認

汪小菲喺庭上指佢同大S離婚前4個月,對方透過佢司機、員工碌卡,買咗1200萬元台幣(約300萬港幣)奢侈品再寄到南韓,而汪小菲指自己係唔知點解。對汪小菲喺法院所指嘅人係咪大S現任丈夫具俊曄時,汪小菲隨行人士指冇再需要受訪。

大S發聲明反擊,字裡行間充滿怒火

大S先指碌卡購物經汪小菲同意,仲爆受家暴而致「二死一重傷」

噚日冇出庭嘅大S,今日(20號)下午就喺社交平台發聲明,指出:「婚內出軌的是你不是我。離婚我確實為了洩憤刷了你幾次卡,但這是你自己簽字允許的,重點是我並沒有刷你的卡買任何東西給我先生。

具俊曄被牽扯入大S同前夫嘅官司當中

大S再列出三點解釋自己當時憤怒原因,佢再指十年婚姻二死一重傷(意指兩次流產及一次懷孕是危急),刷卡洩慣這事,現在想來也可笑,因為我借你、付出在你身上的多更多,刷你的卡,花的卻是我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最後大S指今後不再回應關於汪小菲等人所製造的種種抺黑,全權交給法律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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