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9日至今拘近百人

警方新界區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9日至今拘近百人

警方新界南和新界北以及大嶼山警方,近日分別舉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至今日(15日),已拘捕近百人。
警方表示,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聯同各警區,前日(13日)及昨日(14日)一連兩日在荃灣、葵青、沙田及大嶼山展開代號「朝陽」的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電動單輪車、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以及單車違例事項,警員共拘捕41人,檢獲4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分別是25部電動單車及16部電動滑板車。
涉案32男9女年齡介乎25至66歲,他們分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被捕人中,有7名年齡介乎25至63歲男子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送外賣,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人員向78名違規單車人士發出傳票,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守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單車載人及不小心騎單車等。
另一方面,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於5月9至10日進行了代號為「朝陽」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以「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等罪拘捕了21男13女,年齡介乎19歲至69歲,並檢獲34部電動單車和電動滑板車。 
大嶼山警方今日(15日)表示,大嶼山警區留意到區內有不少市民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部份人危及其他駕駛者或行人。為確保市民安全及有效打擊相關罪行,大嶼山警區交通隊、特遺隊及軍裝巡邏小隊人員一連三日(5月13至15日)在區內舉行交通日,重點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中警方拘捕21人,並扣查2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被捕人介乎15至66歲,包括一名內地女子、一名外籍女子、3名本地女子、3名非華裔男子和13名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汽車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六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另外,大嶼山警區聯同房屋署人員,向區內市民派發宣傳單張,以及貼上告示,提醒市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潛在危險和其違法行為。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亦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警方亦會繼續在區內嚴厲執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並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應遵守交通規例,時刻都要做到「專注、忍讓、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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