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前年偷渡離港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7人認罪各判監10個月

12名港人前年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部分人被押返港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其中七人認罪,被判囚10個月。

七名被告判刑後,由囚車押離西九龍裁判法院。他們同另外五名同樣涉及刑事案的港人,前年偷渡前往台灣,在內地水域被捕。

之後被押回港的十人中,9人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2019年12月至20年8月23日期間,連同代號叫「恩典」等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協助自己及其他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警方調查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繼早前法庭處理其中兩人的控罪,餘下七人亦認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指,各人被告涉及的控罪嚴重,一經定罪會面臨數以年計的監禁;潛逃計劃有預謀及經計劃,牽涉眾多參與者,人力、物力和財力非一般能比擬,嚴重性可見一斑。

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各人是策劃者,但無可否認他們積極參與,包括籌錢、學習駕駛快艇及搬物資等;各人的行為和用心都給予本港司法制度輕蔑及蓄意挑戰印象,是與一般不依期歸押事件最大分別。

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本案是司法史上首宗律政司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向由本港潛逃至海外,而未有依期歸押的人士案件,各人在內地已扣押或判監4至7個月,返港後第一時間認罪,判各人入獄10個月。

其中32歲李子賢當中3個月刑期,與他上周涉及暴動案刑期同期執行,變相加刑7個月。

同樣妨礙司法公正罪的17歲黃臨福,去年已判入教導所;30歲黃偉然的控罪則留檔法庭,不作起訴。

廣西墮崖7人車超載坐14人 官方:車上載有境外偷渡客

廣西靖西市今早發生車輛墮崖,造成11人死亡,3人受傷。初時傳是巴士肇禍。內媒引權威部門人士消息稱,出事的是一輛漢蘭達越野車,應該是7座的車,坐了14個人,屬於超載。消息人士又稱,出事車輛上載有境外偷渡人員,但具體情況和所載人員身份還在核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