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25歲職員承認八項虐兒罪判囚4個月19周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一名25歲職員承認八項虐兒罪,判囚四個月19星期,是至今案中刑罰最重的職員。

案情指25歲被告傅悅朗,去年11月29日至30日襲擊、虐待或忽略四名一歲男童及四名身份不詳的兒童。

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即使幼童躺回牀上,被告仍繼續施襲,行為猶如施加體罰,其中一名涉案男童已處於靜止狀態,被告仍兩度掌摑他臉部,又敲另一名男童的頭,令他撞到牀邊並跌倒等,令事件更嚴重。

辯方求情時希望批准刑罰同期執行。但裁判官指法庭不能忽視被告面對八項控罪,並涉及八名受虐幼童,只批准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童樂居至今共有34名職員被控虐兒,其中五人已認罪。

保護兒童會成立守護兒童學院加強員工培訓 圍繞嬰幼兒發展等範疇

香港保護兒童會成立守護兒童學院,培訓員工,了解保護兒童的相關法規、嬰幼兒發展等八個範疇的知識。

保護兒童會「童樂居」前年年底被揭發虐兒事件,逾30名職員被起訴。事件發生後,保護兒童會推出一連串改革,包括於去年成立守護兒童部門,並在年底制定守護兒童政策,提供指標,讓會內28個服務單位跟從。

而守護兒童學院於今年1月成立,初期的主要服務對象為保護兒童會內嬰幼兒服務單位的員工,未來會分階段推廣至其他職員、業内人士、嬰幼兒照顧者,以至公眾人士。

培訓活動會圍繞八個範疇,包括相關法規及標準要求、嬰幼兒教顧、發展等。學院的顧問委員會成員包括幼兒教育學者、醫生、心理學家等,向學院提供專業意見。

香港保護兒童會守護兒童學院院長宗銳明說:「這個培訓,最重要除了在知識及技術上之外,還是一種知道他們(員工)應該用甚麼態度對我們的小朋友。要保持一個距離,(讓)那個小朋友有一個安心、安全,及講說話要有鼓勵性。還有,原來當小朋友太開心的時候,都要適當控制他們,否則他們會失控,會釀成不開心的事件發生。」

宗銳明表示,培訓後有跟進,會有專家留意員工對小朋友教養方面會否有變化,是否應用到新的知識。學院亦為保護兒童會員工設計了持續專業發展框架,第一個年度,要求大部分同事做至少10小時的培訓,不同崗位有不同要求。

宗銳明指出:「這個培訓可以學院自己,亦都可以外面修讀自己認為合適的課程。」

守護兒童學院由正式運作至今大約三個月,參加培訓的員工數目超過200人次。學院今年計劃投放更多資源,去推動0至3歲嬰幼兒的遊戲教育,及這方面的相關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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