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政府敗訴,政府決定不提出上訴,而是會修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特定醫生發出的「免針紙」,明日生效。
至於醫衞局局長幾時會宣布,涉案七名醫生簽發的「免針紙」失效,據了解當局會另行公布。
長洲居民郭卓堅就政府廢除二萬多張「免針紙」,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令這批「免針紙」維持有效。
政府決定修改《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廢除相關「免針紙」;亦賦權局長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
局長在宣告前,須考慮醫生在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發出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衞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據了解,涉案「免針紙」有約五千張已過期失效,其餘一萬六千多張會受今次修例影響,大部分下月亦會失效。
為何不就覆核案提上訴呢?政府指,考慮到防疫工作的急切性,上訴所涉的訴訟時間和涉案「免針紙」的有效期限,認為最合適做法是作出修例,強調這樣做符合香港最佳利益。
有行會成員不認為,做法是「輸打贏要」。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稱:「負責任的政府,正確的處理方法是以社會的健康衞生、安全為依歸,就不是去爭取那個法律觀點是對或錯。我們容許15,000多人在街上走來走去、進入公眾場所,其實某程度是對其他對社會負責任的香港人的身體健康構成某程序的威脅,我不覺得目前安排有甚麼不妥當的地方。」
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行會前重申,政府有責任確保公眾健康。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有幾個原則我必須強調,第一是政府做事一直依法行事;第二是政府是有責任確保公共健康,是得到有效及迅速的保護;第三是在政府行事時,一定會基於一個穩固的法律基礎去進行;第四對於任何涉嫌違反法律的行為,又或者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政府是會追究他們的法律及操守責任。」
政府周三向立法會提交修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