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及兩編輯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審訊料需時20日

網媒《立場新聞》和兩名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在區域法院開審。

去年底被捕後一直還柙的52歲被告、《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34歲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分別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連同《立場新聞》註冊公司,被控前年7月至去年12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

鍾沛權及林紹桐否認控罪,而《立場新聞》公司一直沒有派員出席,被視為不認罪。

控辯雙方在庭上指,初步有三項法律爭議,包括檢控時間的問題。辯方指涉案文章有17篇,當中10篇是超過六個月檢控期限才提告,控方不可依賴該10篇作檢控基礎。

控方認為只需證明《立場新聞》的文章具煽動意圖,被告明知而發布便構成控罪元素,但辯方認為,需同時證明被告有相關意圖才可入罪。

雙方亦就控罪的合憲性爭議。辯方認為煽動罪牴觸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部分條文,文章不等同他們個人意見,控罪界線模糊不清;又指控方亦未能通過相稱性測試,即被告或只行使監察社會角色,有機會是他們錯誤判斷,而將相關文章發布。

審訊預計需時20日,將傳召22名證人。

中大前學生會成員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判囚五個月

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去年在社交平台發布近200則煽動內容,包括轉載煽動刊物《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和宣揚「港獨」等,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五個月。

案情指,24歲男被告王浩鏘在去年8月28日至今年1月5日,在多個網上社交平台發布196則煽動性陳述或影像,內容包括推翻中央、宣揚「港獨」、批評港府防疫政策為「法西斯防疫政策」等;又借內地「白紙運動」,提議港人趁機重燃街頭抗爭等。

而在法庭裁定《羊村繪本系列》屬煽動刊物後,被告仍在社交平台轉載下載網址,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被告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社交平台發布提供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具意圖引起對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的憎恨和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等。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社會亂象雖已沉寂一段時間,但仍有部分人心有不忿,指被告行為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埋下計時炸彈,惟考慮到煽動言論規模不大,本案亦非精心設計,不算最嚴重,判囚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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