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勸說一名男子刪除手機相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男事主在屏風後作供,指2019年7月6日,在屯門遊行後跟隨人群到杯渡路橋底,看到一名女子被包圍,走近阻止。經他人勸說後,步至屯門警署外,但被在場的人認出,要求交出手機,檢查相簿內有否示威者照片,事主不願聽從,打算離開但不成功。
被告林卓廷和許智峯上前,林卓廷稱如果檢查後,發現有不相關相片,會交還手機,否則要把相片刪除,以免相中人遭警方追究;另一名被告曾焌熙,曾問他相片重要,抑或生命重要。
事主又指在林卓廷進一步提議,只由他和許智峯查看後,一度願意交出手機,但後來有遊行人士要求查看,他就無交出,並同他們發生肢體碰撞,混亂中有人搶去他的手機,交到女被告鍾凱研手上。
到事主取回手機時,發現12段相關相片和影片已全部消失。
43歲林卓廷和28歲廚師曾焌熙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煽惑事主删除手機數碼內容,曾焌熙另被控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39歲社工鍾凱研被控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手機,以及刑事損壞手機一段影片。
許智峯原為案中被告之一,但兩年前已離港,現因多宗案被警方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