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被控勸說男子刪除手機相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事主稱離開被阻止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勸說一名男子刪除手機相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男事主在屏風後作供,指2019年7月6日,在屯門遊行後跟隨人群到杯渡路橋底,看到一名女子被包圍,走近阻止。經他人勸說後,步至屯門警署外,但被在場的人認出,要求交出手機,檢查相簿內有否示威者照片,事主不願聽從,打算離開但不成功。

被告林卓廷和許智峯上前,林卓廷稱如果檢查後,發現有不相關相片,會交還手機,否則要把相片刪除,以免相中人遭警方追究;另一名被告曾焌熙,曾問他相片重要,抑或生命重要。

事主又指在林卓廷進一步提議,只由他和許智峯查看後,一度願意交出手機,但後來有遊行人士要求查看,他就無交出,並同他們發生肢體碰撞,混亂中有人搶去他的手機,交到女被告鍾凱研手上。

到事主取回手機時,發現12段相關相片和影片已全部消失。

43歲林卓廷和28歲廚師曾焌熙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煽惑事主删除手機數碼內容,曾焌熙另被控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39歲社工鍾凱研被控不誠實獲益而使用事主手機,以及刑事損壞手機一段影片。

許智峯原為案中被告之一,但兩年前已離港,現因多宗案被警方通緝。

鄧燕娥涉違國安法准保釋 據悉其妹妹及何俊仁弟弟疑取走證物被捕

涉嫌勾結境外勢力被捕的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獲准保釋。警方國安處也拘捕兩名懷疑取走證物的男女,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消息指,兩人分別為鄧燕娥的妹妹及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的弟弟,他們涉嫌取走電腦、電話及文件等證物。

被扣留調查兩日,65歲的鄧燕娥獲准以20萬元保釋,離開警察總部,期間須交出護照,不得離開香港,她暫時未被落案起訴。

鄧燕娥稱:「我覺得很莫名其妙,因為我一直以來工作都和勞工權益、工人組織工會有關,所以我不明為何犯法,還會危害國家安全。」

鄧燕娥是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太太,也曾出任職工盟總幹事。她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周四在赤柱監獄外,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消息指,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鄧燕娥出任董事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自1994年起,收受美國、德國、挪威等組織過億港元資金。雖然中心前年,跟職工盟相繼宣布解散。據了解,警方認為鄧燕娥有繼續動用資金,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要求外國制裁本港等。

另外,一名63歲女子及一名65歲男子,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消息指,與鄧燕娥的案件有關,被捕的兩人分別是鄧燕娥的妹妹、曾任職工盟培訓中心總監的鄧燕梨,及任職律師的何俊麒,他是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的弟弟。

兩人涉嫌早前在警方持法庭手令搜查一個處所前,取走與一宗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有關的證物,企圖阻礙警方調查。據悉他們涉嫌取走電腦、文件及電話等證物,警方亦已尋回相關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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