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相信,常委會不會召開特別會議,加快處理特首釋法的提請,意味最快下月底例會時才討論,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不認為釋法是「輸打贏要」。
黎智英涉及的國安法案,原訂本周四開審,特首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委員會會否加開特別會議處理?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我們很難突然開會,我們開會是有程序,因為開一次全體會議,要委員長會議決定何時開會、有何議程,專門因為某件事召集會議很少,人大常委下有些專門的委員會,例如法工委,有時候會先就問題研究,然後再看有何跟進。」
以往本港五次釋法,涉及的是《基本法》,根據第158條,釋法前可徵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釋法前的判決亦不受影響。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今次觸及的是《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處理上有不同。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在憲法是應該按第67條第四款,常委會有解釋全國性法律的權力,因此我們不將以往五次釋法的程序去比較,是另一種處理方法。」
對於有意見質疑釋法是「輸打贏要」,資深大律師、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國安考慮有實際性需要。他舉例之前一宗涉及黎智英的非法集結案,律政司曾聘請另一位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出任檢控官,但他受英國政界批評,最終無出任。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這就凸現英國專業大律師,其實專業操守有問題,他們抵受不住或願意接受政治壓力。現在有另一位御用大律師來港,他會否因為英國對中國的敵對現狀,而受到英國政府或輿論壓力,而做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
他稱,《國安法》是預防性法律,不能等到國安受損害時才跟進,當局今次做法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