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押後黎智英案審訊 高院原訟庭周四開庭聽取各方陳詞

律政司致函高院原訟庭,申請押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審訊。司法機構指高院原訟庭周四將開庭,就申請押後聽取與訟各方陳詞。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案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處理最合適。

終審法院拒絕向律政司就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打《國安法》官司,批出上訴許可。行政長官李家超向中央交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在我所接收訊息,(中央)是重視我這份報告,而會加快處理。我已提出了希望盡快處理。有了人大釋法結果,而去真正處理黎智英案是最適合,我亦相信這件事情在這情況下進行,最符合案件利益及整體法制上利益。」

對於港澳辦引述有愛國愛港等人士,批評一些法官以審理一般案件的原則,是未能正確認識《國安法》憲制地位,會否對法官構成壓力?

李家超說:「不論哪一級法院,處理案件中包括一些上訴理據、一些證據採納,必然按香港的法律原則,以及規則處理。這些我是尊重法庭的處理方法,但作為行政長官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解決我們希望長遠影響很重要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所以我作出這決定是需要的。」

由於人大常委會下月底才召開會議,會否要求召開特別會議,及會就《港區國安法》哪條條文釋法,抑或加入新條文,李家超稱屬人大常委會決定。

高院駁回黎智英申永久終止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聆訊 指選擇大律師權利非絕對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高等法院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駁回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黎智英聘用海外大律師Tim Owen,為《港區國安法》案件抗辯,獲終院批准。港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確立由特區國安委作決定,和向特首申請證明書等規定。

國安委認為該案聘用Tim Owen會構成國安風險,建議入境處拒絕其工作簽證申請。

黎智英一方以兩項理據要求永久終止聆訊,質疑特首任命指定法官欠缺透明度,法庭對黎智英表面上存有偏頗情況;又指國安委成員等聯合行動,令海外大律師Tim Owen不能代表抗辯,稱是行政、司法職權分立制度蕩然無存,隨後的審訊將不能免受政治干預,亦是濫用司法程序。

高院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一致否決黎智英的申請,指司法人員任命經由獨立諮詢機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特首在誰可獲任命為指定法官無絕對決定權。

每位法官須嚴守司法誓言,及《法官行為指引》,分配案件亦全由司法機構處理。而《港區國安法》整體立法原意,是要與《基本法》並行一致,為特區司法獨立提供充分保障。

法庭審訊應繼續進行,因案中罪行性質及嚴重性,和無證據證明國安委不真誠行事。

而被告選擇大律師的權利亦非絕對,Tim Owen在港無全面執業資格,而黎智英已得到一間律師事務所和六名大律師提供服務,可得到公平審訊。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