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的會面錄影片段。鍾沛權指在2014年,與蔡東豪及余家輝成立《立場新聞》,至前年十月離職前,任職至總編輯。
他承認作為總編輯,有權審閱及修改文章,亦有刊物發布的最終決策及審批權;又指出版流程千變萬化,選擇一篇文章是否出版有很多準則,一般將議題分派予同事跟進,收到稿件後再審批,《立場新聞》的董事沒有編採權。
至於涉案的17篇文章,鍾沛權指有15篇是他知悉及批准發布;餘下兩篇在他辭職後才出版。鍾沛權回應指他知情。除了其中一篇文章的作者是其妻子陳沛敏外,與其他受訪者或作者也沒有關係。
鍾沛權又承認知道文章表達的意思,但製作過程是否與他人商量或索取指示等,以及由誰安排訪問等,他就指沒有回應。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押後案件至周二,待辯方索取指示。
鍾沛權和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新聞》註冊公司,被控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