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大埔林村中午人流漸多 許願廣場逾30個攤檔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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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趁佛誕到海邊放生。漁護署指曾派人到北角、大埔等,放生熱點巡查,並無發現任何因放生,而引致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
早上有市民到北角碼頭將魚放入籠,再放入海中放生,也有人撒米落海。旁邊設有一條滑梯,有人將海鮮透過滑梯放到海中。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不當放生動物,包括放置在不合適的生存環境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有保育動物團體到場,呼籲市民不要自行放生,因被放生動物死亡率超過一半。
香港兩棲及爬行動物保育基金幹事黃朗研說:「其實胡亂放生,牠們下到來水質不合適,將一些獵物例如蜆,和獵人例如八爪魚放在一起,對動物福利非常危害。希望相關部門可以檢視法例,看會否有法例可以修訂,例如直接寫放生是犯法,或放生需要有特別牌照、特定申請,起碼不是任何人買完不合適的動物,都放入本港水域,因生態一旦破壞是不可逆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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