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男學生暴動罪成囚42個月 自辯稱為救助傷者

一名男學生被控2019年參與理大暴動等罪,判囚42個月。

案情指被告鍾泯浚,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及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被告自辯修讀護士課程,為爭取臨床急救經驗,案發時到理大幫助可能受傷人士。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只是幫助佔據理大的暴徒,不請自來,明顯是去支援和鼓勵暴動人士,裁定被告兩項暴動罪成。至於早前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元。

理大衝突8人參與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3年半至4年9個月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8人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分別判監3年半至4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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