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24歲幼兒工作員被裁定虐待或忽略兒童罪成 判囚3個月

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24歲幼兒工作員,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虐待或忽略兒童罪成,判囚3個月。

被告陳靄盈被控前年12月2日,在童樂居內故意襲擊或忽略一名兩歲幼童。被告曾辯稱事主一直哭鬧,多次走向患傳染病幼童 ,她須將事主抱起放回地墊,雖然動作有責罰意味,但無意傷害或襲擊事主。

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重覆襲擊事主,而事主當時貼著退熱貼,理應知道對方不適。

法庭必須傳達虐待或疏忽照顧兒童有嚴重後果的信息,被告濫用社會信任,試圖推卸責任,看不見悔意,判監是唯一選擇。

社署公布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次階段檢討報告 提39項改善建議

社署公布,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第二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9項改善建議。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被揭發虐兒個案,社署成立委員會全面檢視。

報告建議增加各級人手 ,擴闊專業人員支援,加強員工培訓,要求院長必須完成保護兒童培訓課程等。

至於寄養服務,建議引入彈性招募及照顧安排,加強對寄養家長的支援及培訓,及招攬更多社會人士成為寄養家庭。

社署指會積極跟進報告內容,有效落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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