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 林定國稱將涵蓋部分涉國安司法覆核案

政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沒有本地執業資格律師向法庭申請來港處理國家安全案件前,要取得特首證明書。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修例沒有追溯力,會涵蓋部分司法覆核案件。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我們的建議只適用於在立法修訂生效後、將來就專案認許提出的申請。換言之這個建議不適用於任何立法修訂生效前已提出,包括已被法院處理的申請。第二,我們的建議只適用於涉及國家安全案件,但涉及國安全案件不應、亦不可以局限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這是考慮到某些不屬於刑事性質的民事案件亦有可能涉及國家安全,例如涉及挑戰行政機關,因為維護國家安全而行使法定權力的一些司法覆核。」

香港律師會下周赴京 將拜訪司法部等反映外國對國安法疑慮

香港律師會下周一起、一連五日到北京進行公務訪問,將拜訪司法部,外交部等。律師會指,會反映外國對《港區國安法》的疑慮。

律師會以往每年都會訪問北京,但因疫情而暫停。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下周一至五將率領全體理事會成員訪問北京,是繼2019年以來首次。

律師會此行會拜訪司法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及會與內地法律業界、三間大學法學院的人員交流,亦會到國務院港澳辦公室。

至於會拜見該些機構哪些官員,律師會指未落實,將反映香港法律界情況,包括《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運作。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指出:「國際社會上對《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是有疑慮、疑問,甚至有不認同的。如未經被判刑的被捕人士長期得不到保釋,而審訊日期排期較長。未必是中央可管理的事,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本身的事務,但無論如何我會把不同意見,都會向相關部門反映。」

至於立法會正審議的《法律執業者條例》,列明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須獲行政長官批准。陳澤銘指,歡迎政府非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