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重申正研究其他地區國安法律 確保23條條文可應付不同風險

被問到拜訪公安部期間,部委領導有否提及特區政府需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重申特區政府正研究其他國家地區有關國家安全法律,希望23條條文能應付將來不同的國安風險。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在國家安全風險,在我日常工作經常和有關單位討論,但目標都一致要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是國家事權,是中央事權。現在國際關係錯綜複雜,所帶來的可能風險也千變萬化,所以我要確保23條條文,足以應付我們可以評估的不同風險,條文細節能力我重視。23條立法要盡快立,包括在《基本法》我要履行憲制責任,也在《香港國安法》強調盡快立法,在不同中央會議提及,我們必須盡快履行這個責任。 」

李家超指國安風險仍有潛伏可能性 今年至明年完成23條立法目標不變

對於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指,因國際形勢急劇變化等,今年不宜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及公眾諮詢,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今年至明年完成23條立法目標不變。

行政長官李家超稱:「23條立法,我立場沒變,即包括《基本法》、《港區國安法》內,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盡早就23條立法。大家可能對23條立法針對的問題、問題嚴重性,未必全面掌握,因為國家安全風險千變萬化,而且國際關係複雜,國安風險仍然有潛伏在港可能性,我們要全面鞏固維護國家安全多方面機制,所以就23條立法目標無變,即我們希望盡快今年完成,否則明年完成,甚麼時候推出,當然要按整體情況,認為應該推出時就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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