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前學生會成員承認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判囚五個月

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去年在社交平台發布近200則煽動內容,包括轉載煽動刊物《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和宣揚「港獨」等,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五個月。

案情指,24歲男被告王浩鏘在去年8月28日至今年1月5日,在多個網上社交平台發布196則煽動性陳述或影像,內容包括推翻中央、宣揚「港獨」、批評港府防疫政策為「法西斯防疫政策」等;又借內地「白紙運動」,提議港人趁機重燃街頭抗爭等。

而在法庭裁定《羊村繪本系列》屬煽動刊物後,被告仍在社交平台轉載下載網址,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被告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社交平台發布提供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具意圖引起對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的憎恨和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等。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社會亂象雖已沉寂一段時間,但仍有部分人心有不忿,指被告行為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埋下計時炸彈,惟考慮到煽動言論規模不大,本案亦非精心設計,不算最嚴重,判囚五個月。

女子悼念刺警案疑兇被控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暫毋須答辯還柙候訊

一名女子元旦在銅鑼灣悼念刺警案疑兇,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前年回歸日,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刺傷警員,再以刀刺向自己死亡。案情指今年元旦,23歲女被告曾雨璇自備白花、畫像等,到銅鑼灣悼念梁健輝。

警方國安處在六月一日拘捕被告,控以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政府。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再訊,期間須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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