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前學生會代表會成員去年在社交平台發布近200則煽動內容,包括轉載煽動刊物《羊村繪本系列》的下載網址和宣揚「港獨」等,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五個月。
案情指,24歲男被告王浩鏘在去年8月28日至今年1月5日,在多個網上社交平台發布196則煽動性陳述或影像,內容包括推翻中央、宣揚「港獨」、批評港府防疫政策為「法西斯防疫政策」等;又借內地「白紙運動」,提議港人趁機重燃街頭抗爭等。
而在法庭裁定《羊村繪本系列》屬煽動刊物後,被告仍在社交平台轉載下載網址,並留言「Catch me if you can」。
被告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社交平台發布提供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具意圖引起對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司法的憎恨和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等。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社會亂象雖已沉寂一段時間,但仍有部分人心有不忿,指被告行為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埋下計時炸彈,惟考慮到煽動言論規模不大,本案亦非精心設計,不算最嚴重,判囚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