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同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展開中期檢討。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多個議員認為要檢討現時的「賞罰機制」。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指出:「我認為要像港鐵般『有罰無獎』,懲罰與時間掛鈎,出事後早些恢復電力,便懲罰少一些。簡單易明有先例,照用便可。為何港鐵是這樣,電力公司有另一個版本?」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說:「我記得小時候,無論基層、有錢家庭,櫃桶一定有蠟燭,因為那時候停電是常態。現時技術、市民要求不同,獎懲機制是要檢討。」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去年中電電纜橋事件、今年港燈停電事件,這些反映賞罰機制問題要關注,這些會納入檢討內容。政府對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就檢討範圍設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