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不滿停電後限時內恢復有「獎賞」 當局稱與兩電中期檢討時提出

政府今年將與兩電就《管制計劃協議》展開中期檢討,多個立法會議員要求更改現行賞罰機制。

港燈接駁後備電纜引發短路,由於在限時內恢復供電,反而可獲五百多萬元「獎勵」,引起爭議。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多名議員認為機制不合時宜。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田北辰指:「我認為要像港鐵般『有罰無獎』,懲罰與時間掛鈎,出事後早些恢復電力,便懲罰少一些。」

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說:「我記得小時候,無論基層、有錢家庭,櫃桶一定有蠟燭,因為那時候停電是常態。現時技術、市民要求不同,獎懲機制是要檢討。」

有議員質疑兩電無控制好成本。

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稱:「現時交電費的燃料調整費不斷上升。在一般市民眼中,如果燃料調整費百分百由市民負擔,我們不會相信你會買最合適價錢的燃料。」

中電總裁蔣東強認為:「中電今年基本電價,已經連續三年維持同一基本電價水平。」

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表示:「港燈採購燃料上都是受政府監管,天然氣長約全部交給政府監察才簽約。」

亦有議員認為,要調低兩電百分之8的准許回報率,政府稱持開放態度。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說:「能否調低准許回報率,其支出政府能否有多些監管,或為其支出提高透明度、賞罰機制等,我們都打算在中期檢討時,與兩間電力公司逐一討論。」

當局又稱,長遠希望調整供電策略,亦計劃在將軍澳興建接電站,接受內地零碳能源,希望有助減低電費。

政府倡提高亂抛垃圾及阻街罰款 強調需增加法例阻嚇力

政府建議提高亂抛垃圾和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分別由1,500元增至3千元及6千元。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上,政府強調要增加法例的阻嚇力。

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稱:「商販跟我們說,過往(執法)很雷厲風行,一過界就抄牌。我相信有些情況,小販貨物流動比較多元,有時小販可能放下一會兒,或無意中如何,可能是不小心或無知造成,可能與蓄意刻意不同,日後執法,這方面如何界定?」

環境及生態局副秘書長(食物)羅翠薇表示:「我們看見部分違法商戶當罰款是非法經營、霸佔地方的經營成本。如果我們不將罰則提到較高水平,其實無法達到現在我們希望達到的阻嚇力。其實我們的罰則不是今天第一次引入,我們已經實行一段時間。無論是前線執法人員,還是有關商戶,都大約知道執法尺度。如果真的是上落貨,不會發出有關定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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