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檢走貓屍擬食用承認控罪 判囚四周緩刑24個月

一個女子檢走貓屍打算食用,承認一項屠宰狗或貓作食物罪,判囚四星期、緩刑24個月。

59歲被告報稱無業,被控3月1日在白田邨健田樓屠宰貓隻準備食用。在警誡下承認,在北河街街市聽到有貓被車撞死,所以檢回家食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內地農村出身,以為死去的貓狗不受規管,被告沒令貓受不必要傷害,亦坦白認罪。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香淑嫻指,獸醫檢驗不到隻貓有外傷,對於是否被撞死存極大疑問,但並無證據顯示被告殺貓,文明社會不容許屠宰貓隻,判刑需傳達有關訊息。

【深水埗謀殺案】女被告青山醫院留醫缺席聆訊 裁判官押後至下周一再訊

深水埗倫常命案,三名死亡女童的印度籍母親被控三項謀殺罪,她正在青山醫院留醫,缺席聆訊。

案件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多名非華裔人士去到法庭旁聽。

案情指,29歲女被告,周一在深水埗一個單位用枕頭侷死三個2到5歲的女兒。控方在庭上稱,女被告正在留醫,未能到庭應訊。裁判官黃雅茵押後至下周一再訊,等待被告出庭,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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