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教師被指對4女學生非禮 官指親暱但不構成非禮罪脫

數學教師被指對4女學生非禮 官指親暱但不構成非禮罪脫

一名32歲中學數學男教師,被指在校內非禮4名女學生,行為包括多次用手指篤近胸處、抓其腰部等,亦曾強行奪去女生手機、欲與其交換IG帳號。男教師否認13項非禮罪,今日受審,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被告為人師表,行為有失莊重、不知避嫌,教學方式和態度對事主過於親暱,但這不足以構成猥褻侵犯,故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男被告Y.Y.W.,被控於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期間,在何文田某學校2度非禮17歲女童X;3度非禮17歲女童Y;5度非禮16歲女童Z;及3度非禮15至16歲女童J。

練官今日裁決時提及,J供稱被告曾取走她手機及強行加IG,而J欲搶回手機時,被告抓壓J腰部;及被告曾補課時用手指篤J上臂近胸位置,及觸碰她手背等。練官指被告為人師表、行為應該檢點,不應令人產生誤會,他上述行為有失莊重、不知避嫌,為旁觀者不取,惟這不符合一般人認為的猥褻行為,而被告亦非接觸J的私隱部位,故相關的兩罪應撤銷。

就其餘控罪,練官指4名事主的主要指控如出一轍,均稱被告用手指伸入她們腋下及篤胸部附近等,其餘細節則較含糊,被告的教學方式及態度過於親暱,他又可能為了與學生打成一片,而取走學生手機及強行加IG,行為輕挑、不應效法,亦會引來事主的不滿,但這不足以構成猥褻侵犯。

練官又指,案發時有其他學生在課室內,正常人要在此情況下犯案,似乎比較困難,而案中亦沒有其他學生注意到事件或作出反應;事主X、Y和X最初曾向副校長要求更換被告這名老師,副校長初時拒絕,X才透露被告對她們動手動腳,而當時適逢有其他班申請更換補課老師,雖然無證據指事主是為了更換老師而作出指控,但須納入背景因素作考慮。

大埔馮梁結中學38歲男教師 涉非禮兩女學生被捕

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一名男教師,被指控多次對女學生作出不恰當身體接觸。警方指,今年9月收到一名社工報案,並於同月以涉嫌「非禮」,拘捕一名38歲男子。學方表示,事件已進入刑事程序,不便回覆。教育局指,該校已通報局方,並啟動危機處理小組。

據了解,有多過一名女學生指控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一名劉姓男教師,對她們有不恰當的身體接觸。消息指,有關事件發生於今年初,即上一個學年,惟該名男教師於9月新學年開始時,仍在校園出沒,直至有人就事件報警,該教師才被停職。

警方指,於今年9月20日接獲一名社工報案,指2022年12月初至今年5月間,兩名女學生在大埔一間學校懷疑被一名男子多次非禮。警方調查後於9月25日在大埔區以涉嫌「非禮」,拘捕一名38歲姓劉本地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教育局指,有關學校已通報教育局,並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但局方無回應是何時收到學校通報。教育局會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提供適切意見及支援。若發現有違反教師專業操守的情況,定會嚴肅跟進。局方十分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如涉及懷疑違法的個案,教育局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後詳細審閱所有相關資料,嚴肅檢視教師的註冊。即使涉事教師最終可能因為種種理由沒有被定罪,但從學生福祉及教師專業的考慮,認為其行為是不能接受,教育局亦會就其教師註冊採取適當的行動。就嚴重的個案,教育局經考慮各項因素後,會根據《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有關教師一經被取消註冊資格,將不得在學校任教。

 相關推薦

熱門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