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人員昨日(二月八日)在羅湖懲教所制止一名三十三歲女性在囚人士上吊自殺。昨日晚上八時零五分,懲教人員發現該名在囚人士於囚室內用毛巾繫於鐵柵上吊自殺,立即召喚支援人員到場將她救下和進行急救。該名在囚人士當時清醒,其後被轉送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救治。她於2018年10月因販運危險藥物罪而被判入獄。部門臨床心理學家會跟進有關個案。懲教署發言人表示:「本署一直採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設施、職員培訓及急救護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自殺或作出自殘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