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王美斯在港「唔踢」風波,主辦方Tatler Asia於大年三十晚宣布「回水」一半。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今日早上於《港台》節目中表示,截至年三十晚(2月9日),消委會一共接獲逾過1300多宗投訴,而在主辦方宣布退款安排後,只接多10多宗投訴,相信可能是時差問題,並稱在調解過程中看到主辦方非常努力,認為目前方案是最直接可安撫球迷的安排。
黃鳳嫺坦言,自己沒有親身看球賽,明白最終美斯無出場觀眾很失望,但問過很多人,整場球賽、嘉賓表演等的體驗都很好,在與主辦方、文體旅局的協調期間,曾經考慮過主辦方會否再舉辦另一活動、有無特別紀念品送予持票人等,而考慮到主辦方的能力,認為目前是好的安排,促主辦方盡快處理好退款的細節。
而沙特阿拉伯聯賽球隊艾納斯,原定1月底在深圳友賽上海申花及浙江隊,另一球王C朗拿度同樣因傷無法上陣,該主辦方不單安排退票,更賠償球迷機票酒店費用,被問到今次美斯事件會否有同樣安排,黃鳳嫺解釋,每個主辦方都有不同,根據以往經驗未必會全數退款,理解這做法亦不是今次退款安排的考慮之一。
她更舉例指,如有巨星來港辦演唱會或因不同原因未能出場,旅客來港奉場時旅費都未必能退,因為當中可能有很多旅遊體驗、探親等,如加入這個賠款安排,就會很難處理或調停,要視乎每個情況,因此一般原則是門票退款,而不包括旅費。
至於不同類別門票的安排,黃鳳嫺強調不能代表主辦方解說,但一般而言贊助門票是由贊助商送出,或以其他方式加上服務賣出,會由主辦方與贊助商去商討,消委會最關注的是官方渠道買的門票,相信市民就算無票尾,都有購買紀錄,可以證明買票。她指消委會沒有與主辦方討論退款的細節,因此要給予時間主辦方。
針對日後盛事要如何處理,她認為重點是在溝通上要說清楚,特別是主辦方在出售門票時講明,讓消費者明白可能有風險、是否能夠接受到,而今次事件後坊間已有很多討論,包括日後商業合約如何加入保護條款,相信大家都會經一事、長一智,未來會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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